您现在的位置:江苏国创环保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 技术评估 >> 正文

PNAS发表南京大学毕军教授课题组最新研究成果

    美国时间11月18日,美国科学院院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PNAS)发表了南京大学毕军教授课题组最新研究成果《福岛核事故对中国核电站附近居民的核电风险感知的影响》。

    2011年3月发生的日本福岛核事故是继切尔诺贝利核事件以来最严重的核事故,影响到中国公众对核电发展的态度和对核电风险的接受水平。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毕军教授、黄蕾副教授与美国哈佛大学James Hammitt 教授、美国艾默里大学Ying Zhou教授和Yang Liu 教授合作,研究福岛核电事故发生前后我国核电站(田湾核电站)附近居民对核电的态度和接受度有何变化与影响,检验在风险接受度个体层面的差异性是怎样随着风险感知因子(了解度、感知风险、受益度和信任度)变化的,并估算出当前中国核电站附近居民对三种不同核事故等级的风险频率接受水平。

    福岛核电事故前后中国田湾核电站附近居民风险接受度对比

    图1.福岛核电事故前后中国田湾核电站附近居民风险接受度对比

    公众对三种不同核事故等级的风险频率接受水平

    图2.公众对三种不同核事故等级的风险频率接受水平(左图引自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核事件分级表)

    研究发现,福岛核事故对中国核电站附近居民的核电风险感知有显著的影响,特别是“感知风险”因子,从事故前的“有限的风险”转变为“很大的风险”。而居民对于核电的接受度在福岛核事故后则明显下降,从事故前的“较易接受”转变为“较难接受”。对福岛核事故最为敏感的人群包括:女性、超过35周岁、非公职人员、低收入的、高学历的和那些离田湾核电站较近的人群。如图1空间分析显示,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所有地区居民都呈现一个较低的接受度,变化最大为距当地核电站10km范围内的区域。另外,如图2所示,50%的受访者认为不超过50年一次的核异常(核事故等级1)是可以接受的;一般核事件(核事故等级2)可接受风险频率是100年一次;严重核事故(核事故等级3)可接受风险频率是150年一次。这可以为我国核电站风险控制标准的制定提供一定数据支撑。

    研究认为,我国核电站附近居民对核电站的态度和接受度受到了福岛核事故的较大影响,政府需要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来促进该类人群对核电的正确了解和判断,避免社会恐慌,如果不重视公众的核风险感知以及接受水平,将会成为未来我国核电发展的一个障碍。(环境学院)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CopyRight©www.gcincutabo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国创环保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6022574号-1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37号翠屏科创园3号楼 邮编:211100 邮箱:gcfuhuaqi@163.com